2.3.1晋升机制
一、晋升目的
(一)为因应本公司快速成长与发展,并有效运用人力资源策略,透过公平、公正、公开之晋升考核制度以拔擢优秀人才。
(二)激励员工自我成长与发挥潜在能力,并发展各种职业生涯路径。
(三)落实集团在地化(localization)之经营策略。
二、晋升原则
(一)人员之晋升与调动应以各部门编制职务及人数为基准,遇有缺额时始得办理。
(二)各部门之职务及人数编制以部级、课级为单位,若其现有总人数未达编制人数时,得以较低职级人员占用较高职级之编制缺额,但不得以较高职级人员占用较低职级之编制缺额。
(三)部门主管对具发展潜力之人才,应考虑其适任性、未来性及本办法规定之晋升条件,按职涯发展路径培养训练之。
(四)遴选具有部属培育能力、领导能力、创新能力与变革推动能力之人才。
(五)获得职务晋升之人员,因有职务加给,不得再调升职等。
(六)破格晋升:具有重大贡献、表现特优或业务拓展需要,经权责主管提报总经理核准者不在此限。
三、职等晋升条件与相关规定
晋升类别
总专业经历(含宜鑫年资)
宜鑫工龄
职等要求
考绩资格
培训时数
考勤与奖惩规定
特殊奖励
晋升前
晋升后
高中
中专
大专
本科
员一
员二
1
0.5
-
-
0.5
员一
本年度考绩需达优等以上
30H
1.当年度不得有累计两次小过之违纪处分(可功过相抵)
2.请假天数不得超过14天
3.不得有任何矿工之纪录
当年度累计「小功一次」者,得以优先列入晋升名单
员二
员三
2
1
-
-
1
员二
前一年考绩需达优等以上
40H
员三
师一
3
2
1.5
1
1
员三
40H
师一
师二
5
4
2
1.5
1.5
师一
前一年考绩需达优等以上
40H
1.当年度不得有累计两次小过之违纪处分(可功过相抵)
2.请假天数不得超过14天
3.不得有任何矿工之纪录
当年度累计「小功两次」者,得以优先列入晋升名单
师二
师三
6
5
4
2
2
师二
50H
师三
师四
8
6
4
2
2
师三
连续两年考绩需达优等以上
50H
1.当年不得有累计一次小过之违纪处分(可功过相抵)
2.请假天数不得超过10天
3.不得有任何矿工之纪录
当年度累计「大功一次」者,得以优先列入晋升名单
师四
师五
10
8
6
4
4
师四
50H
师五
师六
12
10
8
6
5
师五
连续三年考绩需达优等以上
50H
1.当年不得有累计两次警告之违纪处分(可功过相抵)
2.请假天数不得超过10天
3.不得有任何矿工之纪录
当年度累计「大功一次」者,得以优先列入晋升名单
师六
师七
16
14
12
10
8
师六
60H
2.3.2培训机会
菁干班是“菁英干部培训班”的简称(本科及以上应届大学毕业生),是集团为快速培养优秀基层技术及管理干部,实现集团人才本土化、科技化、国际化战略目标而采取的一种选材、育才的模式。其前身是“陆菁干”、“世干班”、“新干班”。“陆菁干”是“富士康大陆精英干部培训班”的简称,是集团最早实施干部集中招募、训练、分发的作业模式。1994年举办了第一期,1996年为配合计算机准系统事业处及其它事业处的发展,集团人力资源总处又组织第二期“陆菁干”招募作业并在当时深圳海洋厂干部培训中心举行了两个月培训。
“世干班”是“富士康跨世纪接班干部培训班”的简称。在招募对象条件及管理方面,“世干班”均有了相当大的变化。所招募的人员必须是国家重点高等院校本科(含)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。公司给予毕业生相对于其它方式招募新进人员较高的待遇,并给予重点的历练培养。“新干班”是“富士康新世纪储备干部培训班”的简称,为配合集团高速发展,新干班招募人数较“陆菁干”、“世干班”有所增加。